《通知》要求,各项目主导实验室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和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国家计量比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征求意见以及项目实施、验收、总结等工作。各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真实有效的比对结果,配合主导实验室做好结果分析等相关工作。各项目主导实验室和参加计量比对实验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内部激励约束和奖励措施,加强诚信和保密管理,在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公布前不得泄露相关数据和信息。
《通知》强调,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社会公布国家计量比对结果。对于应参加A类项目但无故不参加,以及参加国家计量比对项目过程中经核实存在串通结果或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参加国家计量比对项目但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应暂停相关计量标准的量值传递工作,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