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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日期:2022-03-31 来源: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3月29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此次全省共有85家质检机构参加能力验证工作,其中市(州)级农产品质检机构9家,县(区)级农产品质检机构72家,第三方质检机构4家。考核样品分为A样和B样,A样为县级考核样,考核参数18项,B样为市级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考核样,考核参数72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能力验证的盲样考核需在领样后96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为保证及时性,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委托检测单、任务通知单、样品随行单、检测原始记录、原始谱图、结果上报表原件、检验报告原件等上报。

  组织这次活动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把好每一道防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抓手,有力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助推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在签字领取考核样品

  此次抽调11名专家组成能力验证专家评审组,主要负责对能力验证方案和结果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和综合评价。对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将暂停安排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检测工作,并给予3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并经能力验证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通过能力验证的农产品质检机构和个人,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考核证书。

  通过组织实施能力验证工作,有效识别全省农产品质检机构在“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存的问题和短板,有效提升贵州省农产品质检机构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检验检测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维护农产品质检机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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