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持续增强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检验检测数据科学准确,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2023年度在新材料、新能源、机动车、食品、防疫用品、生态环境等重点检验检测领域继续组织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就征集能力验证需求和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能力验证需求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结合重点产业发展和检验检测机构管理需要,提出能力验证需求(见附件)。能力验证项目应具备科学性、可行性、代表性,具有较成熟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和可靠的结果评定方法,能够通过能力验证提高相关检验检测能力水平。能力验证预计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家,预算原则上不高于10万元。为避免项目重复和资源浪费,对于上一年度已经开展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能力验证机构要求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经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
(二)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技术等保障能力。
(三)熟知相关领域行业发展现状,检验检测能力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已取得申报项目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标准物质制备或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等各类权威资质。
(四)能够制备或取得与所开展的能力验证项目相适应的样品,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能够满足能力验证要求。
(五)具有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和统计专家,熟悉能力验证工作流程,能够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应标准要求制定能力验证方案,开展统计分析,编写能力验证工作报告,确保能力验证工作的有效性。
三、其他要求
请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申报表》,并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我局。
联 系 人:辛磊铭、马艳婷
联系电话:0531-51792382
邮 箱:scjgrzc@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省市场监管局709室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